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申请人可于4月8日起进行网上报名。申请认定对象(一)公办高校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或拟聘教学人员。(二)公办高校编外聘用、民办高校聘用的无证教学人员:工资关系在现任教学校,人事档案在现任教学校或人才代理机构;系统讲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