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海南省教育厅总结提炼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
“十严禁”纪律红线
进一步规范
中小学教辅材料进校园管理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和家长经济负担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十严禁”
- 严禁审定推荐目录外教辅进入学校;
- 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订购教辅,不得将教辅使用与学生评价、教师考核挂钩;
- 严禁突破“一科一辅”扩大征订范围,不得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
- 严禁进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校园书店不得销售省级推荐目录以外的教辅;
- 严禁非学生自愿申请的统一征订或代购,禁止以家委会、年级组、班级等名义统一征订或代购任何教辅材料、课外读物;
- 严禁指定购买渠道和搭载推销信息;
- 严禁捆绑搭售或捆绑收费,不得搭售练习册、试卷、课外读物、文具等无关商品,不得将教辅材料费与学费、住宿费等捆绑收取;
- 严禁教材教辅编写、试卷命题、监测评价等单位和人员干涉教辅征订;
- 严禁违规收费谋利;
- 严禁不公开透明和监督缺位。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校须在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全体教师专题学习“十严禁”,在校门公告栏、教学楼等显著位置张贴“十严禁”宣传海报,通过家长会、校园公众号等渠道向家长明示禁令内容及举报方式。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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