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作废的时间规定如下:普通发票如果普通发票上加盖了有限期使用章,则应在允许使用期限内开具和使用,超过期限的视为作废发票。普通发票没有作废时间限制,除非加盖了有限期使用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票日期后90天内需要认证,否则不能抵扣。如果需要作废,应在开具后的9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