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监视居住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因此,一般情况下,被监视居住的人最长将在六个月内获得自由。但具体期限可能会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机关的决定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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