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移送到法院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案件应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3个月。然而,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或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如果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审理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和法院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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