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3520元。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2816元。
因病致残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每人每月2112元。
因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军人:每人每月1760元。
山西省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退役军人:每人每月4055元。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退役军人:每人每月3244元。
因病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每人每月2433元。
因患精神病评定为五级和六级的残疾退役军人:每人每月2028元。
广东省
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其他信息
住院护理:150元/天。
出院后及康复护理:120元/天。
居家及日间照护:每月每人为600元以上。
残疾人综合托养机构照顾:每人每月1000元以上。
农村养老院:参照特困人员供养和护理费标准执行。
建议
不同省份和地区的残疾护理费标准存在差异,具体金额需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确定。建议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财政部门获取最新和详细的护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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