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的表述应遵循以下规范:
定义 :籍贯是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已经去世,则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如果祖父未落常住户口,则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填写规范
一般区域:
填写到县(区)一级行政区划。
省、市、自治区简称:填写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祖辈居住地或个人出生地:不是指现在住的地方,而是指祖辈居住的地方或个人出生地。
户口所在地: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填写本人户口本的所在地。
从父籍或从母籍:籍贯一般从父系,但个别情况下可以从母系。
特殊情况
如果公民的祖父在登记籍贯后迁移了户口,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对于已经离开祖先出生地或家乡的人,其后代可以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家乡作为籍贯。
地域划分
籍贯的填写应参照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而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在填写籍贯时,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没有绝对规定。
综上所述,籍贯的表述应明确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并在特定情况下参照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或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填写时,一般从父系,个别从母系,并详细记录到县(区)一级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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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应该怎么表述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