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起诉:
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解决民事纠纷。
立案审查:
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法院受理:
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排期开庭:
根据法院的安排,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开庭审理:
在开庭时,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
宣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合议庭进行评议并作出判决,同意判决的,当事人可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此外,民事诉讼程序还可能包括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等。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程序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规定有所不同,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请提出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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