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地震预测报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具体来说:
全国性的地震长期预报和地震中期预报,由国务院发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长期预报、地震中期预报、地震短期预报和临震预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
因此,地震预测报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相关部门负责发布,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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