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报废证明是由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指定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开具的。具体流程如下:
报废汽车拥有者向公安机关办理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在受理当日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报废汽车拥有者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报废汽车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建议您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时,先联系当地的车管所或指定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报废手续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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