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车转让需要以下手续:
签订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持一份,并经工商部门备案。
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
合同签订后,由卖方开具旧机动车交易发票,相关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办理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
持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和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前往车管所办理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的变更或转籍。特别要注意交易车辆有无违章或未处理的事故。
办理购置附加费的变更或转籍
持已经变更的登记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购置附加费大厅办理购置费的变更或转籍。注意查看购置费档案是否健全,养路费是否欠缴。
变更养路费车主姓名或转籍
确保养路费车主姓名的变更或转籍手续完成,防止出现虚假。
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和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处理违章和事故
在办理车辆变更或转籍前,必须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办理保险和车船使用税的变更
确保车辆保险和车船使用税的车主变更手续完成,避免后续使用中的不便。
以上手续完成后,旧车转让过程基本完成。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仔细检查所有证件和手续,确保一致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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