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移户口应当在 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审核材料:
迁入地派出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迁出手续:
持《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迁入手续:
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
此外,一些地方为了方便群众,推出了跨省户口迁移“一站式”服务,如宣汉县公安局,群众无需再回原户籍地领取《户口迁移证》。
建议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先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迁移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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