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及其下属的基层法庭如下: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8号
下设部门:政治处、办公室、监察室、研究室、审管办、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知产庭、行政庭、立案庭、执行局、法警大队等15个正式部门
布吉人民法庭
负责布吉街道辖区内应当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平湖人民法庭
负责平湖街道辖区内应当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横岗人民法庭
负责横岗街道辖区内应当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坪地人民法庭
集中审理全部劳动争议案件
下设副庭长:杨文姣、黄丽仲
坪山人民法庭
负责坪山新区内应当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坑梓人民法庭
负责坑梓街道辖区内应当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
大鹏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
负责大鹏新区内应当由本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及环境资源案件
坂田人民法庭
下设副庭长:杜攀
这些法院和法庭构成了深圳市龙岗区的司法体系,负责辖区内的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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