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生育,需要准备以下证明: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
由医疗机构出具。
计划生育证明:
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
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女职工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未就业证明:
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交,可以是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或职工配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情况证明。
婚育情况证明:
由夫妻双方的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出具。
怀孕证明:
如医院的诊断报告等。
避孕措施情况证明:
已生育子女的,应当提交。
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
特殊情况个人承诺制:
对因时间久远、多地流动导致婚育情况难以核实的,推行特殊情况个人承诺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并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行政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生育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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