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的机构主要有两个: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确认。
人民法院:
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若对劳动合同效力存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确认。
因此,确认劳动合同效力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选择哪种途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争议的性质来决定。如果涉及劳动合同,且存在争议,可以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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