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官网发布关于领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函的公告。当中介绍,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的裁量基准》等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24年第一、二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信用评级处置,请相关药品(耗材、试剂)企业至我中心领取《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评级函》。
图片来源: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官网截图
附件中列举的企业包括合肥贝利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华润滁州医药有限公司、安徽海王国安医药有限公司等。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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