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产假的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产假:
如果是难产,增加产假15天。
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五险产假至少为9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难产、多胞胎生育及流产情况而有所增加。此外,各省市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延长生育奖励假。
建议:
女职工应了解所在省市的具体规定,以便享受完整的产假和相应的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也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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