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对抗主义适用于以下情形:
1.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2. 动产抵押权。
3. 地役权。
4.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 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登记对抗主义意味着,尽管物权变动在当事人之间可能有效,但未经登记,这些变动不能对抗不知情的第三方。需要注意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与登记生效主义不同,后者要求物权的变动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对抗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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