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垫付工资的时间 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而言,垫付标准如下:
1. 垫付期限:垫付期限从欠薪垫付申请受理之日的上月往前连续推算6个月。如果欠薪月数不超过6个月,则按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若超过6个月,则按6个月计算。
2. 垫付标准:
劳动者的工资高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则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支付。
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则按照实际欠薪数额支付。
此外,如果劳动者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劳动关系及欠薪数额等争议,这些争议期间是不计入垫付月数的。
因此,深圳政府垫付工资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具体根据劳动者的工资情况以及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时间来确定。建议劳动者在面临工资拖欠问题时,及时申请政府垫付,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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