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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扰民触犯了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55:16    

施工扰民触犯了以下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抢修、抢险施工作业,或者因生产工艺要求以及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况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同时建设单位负有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法定责任。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

除抢修、抢险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因混凝土连续浇筑等原因,确需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区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出具的,应当说明理由。取得证明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作业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从事施工作业,或者在禁止施工的特定期间从事施工作业的,由所在地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规定了建筑施工噪音排放标准,白昼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55分贝。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进行报备审批取得证明,否则禁止在22:00至次日8:00施工。

综上所述,施工扰民行为主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具体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以及可能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严重者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建议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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