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是指抵押权所担保的原始债权,即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在内的最初始的债权。主债权是抵押担保的核心,抵押权的设立和行使都是为了确保主债权能够得到满足。
主债权特点:
是依主合同产生的最初始的债权。
不包含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附加债权。
与从债权的关系:
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从债权(如担保债权)而言的。
在抵押担保中,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而从债权可能是因主债权而产生的其他请求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等产生的权利。
抵押权的目的:
抵押权的存在是为了确保主债权能够得以圆满实现。
抵押权的产生和消灭都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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