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评议案件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具体操作流程:
普通程序: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合议庭评议案件应当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
当庭宣判:
如果决定当庭宣判,合议庭应当于休庭后立即进行评议,并在五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及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定期宣判:
对于择期宣判的案件,合议庭评议应在庭审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裁判文书须在评议结论或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的五日内制作并送达。
综上所述,无论是普通程序还是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法院评议案件的时间均在庭审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应密切关注案件的审理进度,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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