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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新房十年不得买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9:34:46    

超过18层的高层住宅

超过二梯四户的住宅

临街住宅

顶楼和底楼

产权为70年的公寓

商业综合体楼上的住宅

产权为40年的公寓和办公产品

房龄超过15年的老破旧房屋

三四线城市的房屋

精装房

此外,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的房屋在未来十年内也不得买卖:

三无住房,即“无物业、无配套、无学区”的房屋。

房龄超过二十多年的房子,因为房屋质量随时间增长而降低,贷款买房不划算,且转手困难。

小产权房,由于没有房产证,不能落户、交易或抵押贷款,且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不得买卖的房屋,这一规定在多个城市实施,如保定、无锡、嘉兴等。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这类房屋无法进行交易。

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这类房屋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进行买卖。

鉴定为危房的房屋,这类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不能进行交易。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这类房屋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不能进行交易。

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这类房屋即将面临拆迁,不能进行交易。

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这类房屋需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进行交易。

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这类房屋存在法律纠纷,不能进行交易。

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这类房屋在抵押权解除前不能进行交易。

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这类房屋由于法律限制不能进行交易。

建议在购买新房时,了解并确认房屋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以避免未来遇到交易限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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