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晚报4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垦)近日,市民王女士致电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求助,称其原户口在华容县,与丈夫结婚后,2012年将户口迁至丈夫名下的岳阳县新墙镇老街居委会,但迁户后,居委会一直未分配土地给她和2个小孩。她曾咨询村组,得知全体村民同意才能重新分配土地。她希望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后告知,她和2个小孩能否在村里享受分地。
接到工单后,岳阳县新墙镇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复时表示,该镇与老街居委会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到重新调整土地,是一项十分浩大烦琐的工作,需要村组各户主到土地所在地方,进行丈量测算、产量折算等,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因此各村组一般规定十年、二十年甚至几十年才调整一次。一般因老人去世、小孩出生、嫁出娶进等进行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第十九条(三):承包方案应当按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村里无法律依据强制组里进行土地调整。
老街居委会工作人员依照现实情况和相关法律与诉求人作了解释说明,诉求人和2个小孩可以在组里享受分地,至于何时能在组里享受分地,要看本组承包方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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