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之所以是双方行为,主要原因在于它 涉及到权利义务的转移和双方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
法律定义:
赠予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并且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这一行为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仅有一方的意愿是不够的。
合同关系:
赠与是一种合同关系,赠与人作为合同的一方,需要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而受赠人作为另一方,需要表示接受这一转让。这种双方面的意思表示是赠与合同成立的基础。
权利义务转移:
赠与行为不仅仅是财产的转移,还伴随着权利和义务的转移。赠与人需要承担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双方的约定,而非单方面的意愿。
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后成立,并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赠与行为不成立,双方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殊情况:
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或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可以在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但这并不改变赠与本质上的双方行为特性。在这些情况下,赠与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后,若受赠人未表示接受,赠与行为同样不成立。
综上所述,赠予作为双方行为,其成立和生效需要双方的合意和意思表示一致,涉及权利义务的转移和双方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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