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当在 民政局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离婚申请: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等相关材料。
冷静期:
提交离婚申请后,会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离婚登记: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照片等材料,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成功办理后,会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领取离婚证:
审查通过后,民政局会当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选择人流量较少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以减少等待时间。同时,确保所有材料准备齐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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