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因此,基础产假为98天,加上可能的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额外产假,总产假可能达到113天或128天,具体天数取决于个人情况和当地政策。另外,各地区可能还有额外的产假奖励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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