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工龄满10年但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因此,对于工龄16年的员工来说,他们应享有10天的带薪年假。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另外,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给予休假,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同时也会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因此,建议员工与单位沟通,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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